如果你的國家元首選舉前拍路邊攤吃麵的假掰宣傳照,選上後一上任先做了這些事 1.先花1億公帑整修官邸
2.再花2500萬換座車
3.月花6萬請廚師(雖然說是花自己的錢,卻也是領納稅人的薪水不是?)
然後以轉型正義之名妖魔化砍軍公教人員領18%,然後自己也曾領18%,然後說沒有18%無法做公益……….
有些人光領18%每個月就有6~7萬,這的確有問題,可以討論與修法限制上限,要了解18%當初是政府照顧公僕的政策,當年做生意賺大錢,公僕薪資很少。
你覺得這樣的人格,有資格當元首?
以上純屬虛構,如有雷同,純屬巧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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